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痞子蔡,你筆下的男女主角總是有個眼睛一亮又質樸的相遇與相處,然後在我的腦海中刻劃出專屬他們的小世界。而他,是我的涼涼~ 是我追來的涼涼,國小同班的我們在大學竟又碰到了面,我眼睛發亮。

六年三班,他7號,打躲避球很強,會拿消防栓的水管來洗廁所;名字中有個「奕」,所以我回家路上總會刻意經過一棟刻著「奕遠建設」的大樓;畢業第一年的國小同學會,他穿了一身很像睡衣的藍白相間直條紋衣褲。但他的眼中沒我,因為他從小一喜歡的女生全都是我身旁的好朋友。轉學考上了逢甲大學,剛好在入學前一星期開國小同學會,就這樣重新遇上了他,原來他也讀逢甲,整個開心,機會是自己找的,我決定巴著他。

他怕冷,才秋天就穿著大大的白大衣,和我的無肩上衣小短褲成了強烈對比;以為他窮,因為總是挑便宜的東西買、吃便宜的餐,所以找機會跟他用投籃機比賽,好趁著一定輸的我能理所當然請他喝飲料,午餐裝故意吃不完請他先幫我吃ㄧ半(其實我的飯量跟男的一樣),買一大包糖果故意激他看他能吃多少顆;直到某天聽到他說想買筆電,隔天即看到他手邊多了台新筆電才發現,我在耍笨,不過我樂意。三個月後,終於在一起了,他告白的,他說他喜歡上我了,嘿嘿~

不久就考上研究所的他,跑到中歷的中央大學讀書,一個禮拜只能回來一次,才剛戀愛就被分開,每天都想看到他啊,所以就靠視訊看著日夜顛倒做研究的他,在睡覺前也習慣的伸出手對著視訊摸摸他的臉,跟他說~晚安喔,寶貝璋。這是我跟他專屬的頁面,我們的暖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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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emy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